户口或工作生活地为广东,广西,海南的申请人
在职人员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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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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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商务申请表 |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模板填写,表格第二页必须如实填写完整首次邀请赴日商务的日本公司信息) |
复印件 |
亲属名单表 |
1.需提供在国内亲属的详细信息(请下载模板填写) |
原件 |
护照 |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原件 |
相片 |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4.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
复印件 |
身份证 |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复印件 |
居住证明资料 |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广东,广西,海南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 |
复印件 |
户口本 |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中方单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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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在职证明 |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若属于在办事处上班但办事处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 |
复印件 |
单位资质证明 |
1.在公司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在2013之后改为网上年检所以可以提供正本)。 |
商务目的申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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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申请条件 |
符合下列1.以及2.所述条件的申请人 , |
原件 |
日本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 |
1.多次赴日目的说明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注:申请表上今后赴日访问计划需为一年内大概访问时间)(网站有模板下载) |
原件 |
企业情况确认表 |
1.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条件,如实填写企业确认表并按照表格上要求相对应提供资料。(网站有模板下载) |
文人・学者身份申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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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申请条件 |
符合下列1.以及2.所述条件的申请人 , |
原件 |
日本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 |
1.多次赴日目的说明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文人、学者等申请,如没有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时,请签署本人姓名,但要提交不能加盖公章的理由书申请,注:申请表上今后赴日访问计划需为一年内大概访问时间))(网站有模板下载) |
原件 |
文人学者确认表 |
1.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条件,如实填写文人学者确认表并按照表格上要求相对应提供资料。(网站有模板下载) |
1.日本旅游/商务拒签,都必须半年之后才可再申请。
2.符合要求申请人的配偶以及子女也可以申请此类别,需另提供证明配偶·子女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如果主申请人已出签证,则附上主申请人护照首页,多次签证页复印件申请,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可申请短期多次往返签证,但原则上仅批有效期为1年。
3.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并非一定发给多次签证。最终结果由领馆审查决定。请取得签证后,确认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
4.持“短期滞在”日本签证的申请人一年内在日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180天;
5.领区划分; 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广州领区;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为北京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为上海领区;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为沈阳领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为重庆领区;大连市为大连办事处;山东省为青岛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