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或工作生活地为广东,广西,海南的申请人
在职人员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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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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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 |
原件 |
亲属名单表 |
1.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 |
原件 |
护照 |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原件 |
相片 |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4.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
复印件 |
身份证 |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复印件 |
户口本 |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复印件 |
居住证明资料 |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广东,广西,海南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 |
复印件 |
结婚证明资料 |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
外方邀请资料(3个月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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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身元保证书原件 |
1.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
原件 |
招聘理由书原件 |
1.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
原件 |
滞在予定表 |
1.1.需注明详细的安排和计划,将每天的活动写上去(不能只写东京);注明日方联络人的所属会社、电话、名字;住宿酒店的名字、电话和地址(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
原件 |
担保人资质证明 |
1.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如为日方公司社长,可提供[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
原件 |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
1.(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需显示为世蒂全员)。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 |
原件 |
纳税证明 |
1.(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且必须标明有“给与收入”的字眼)(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
原件 |
名单表 |
1.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 |
原件 |
三亲表 |
1.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
原件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访友类型) |
1.如: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 ②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
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探亲类型) |
1.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
无业人员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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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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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 |
原件 |
亲属名单表 |
1.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 |
原件 |
护照 |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原件 |
相片 |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4.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
复印件 |
身份证 |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复印件 |
户口本 |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复印件 |
居住证明资料 |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复印件 |
结婚证明资料 |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
外方邀请资料(3个月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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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身元保证书原件 |
1.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
原件 |
招聘理由书原件 |
1.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
原件 |
滞在予定表 |
1.需注明详细的安排和计划,将每天的活动写上去(不能只写东京);注明日方联络人的所属会社、电话、名字;住宿酒店的名字、电话和地址(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
原件 |
担保人资质证明 |
1.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
原件 |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
1.(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需显示为世蒂全员)。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 |
原件 |
纳税证明 |
1.(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且必须标明有“给与收入”的字眼)(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
原件 |
名单表 |
1.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 |
原件 |
三亲表 |
1.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
原件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访友类型) |
1.如: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 ②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
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探亲类型) |
1.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
退休人员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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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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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 |
原件 |
亲属名单表 |
1.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 |
原件 |
护照 |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原件 |
相片 |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4.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
复印件 |
身份证 |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复印件 |
户口本 |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复印件 |
居住证明资料 |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复印件 |
结婚证明资料 |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
外方邀请资料(3个月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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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身元保证书原件 |
1.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
原件 |
招聘理由书原件 |
1.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
原件 |
滞在予定表 |
1.需注明详细的安排和计划,将每天的活动写上去(不能只写东京);注明日方联络人的所属会社、电话、名字;住宿酒店的名字、电话和地址(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
原件 |
担保人资质证明 |
1.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
原件 |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
1.(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需显示为世蒂全员)。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 |
原件 |
纳税证明 |
1.(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且必须标明有“给与收入”的字眼)(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
原件 |
名单表 |
1.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 |
原件 |
三亲表 |
1.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
原件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访友类型) |
1.如: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 ②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
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探亲类型) |
1.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
学生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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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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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 |
原件 |
亲属名单表 |
1.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 |
原件 |
父母不随行委托书 |
1.满18周岁以上可以单独成行。18岁以下必须有随行人,可与父母一方一起同行,若不与父母同行需由父母提供不随行委托书。 |
原件 |
护照 |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原件 |
相片 |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4.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
复印件 |
身份证 |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复印件 |
户口本 |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复印件 |
医学出生证明 |
1.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
复印件 |
居住证明资料 |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外方邀请资料(3个月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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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身元保证书原件 |
1.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
原件 |
招聘理由书原件 |
1.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
原件 |
滞在予定表 |
1.需注明详细的安排和计划,将每天的活动写上去(不能只写东京);注明日方联络人的所属会社、电话、名字;住宿酒店的名字、电话和地址(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
原件 |
担保人资质证明 |
1.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
原件 |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
1.(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需显示为世蒂全员)。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 |
原件 |
纳税证明 |
1.(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且必须标明有“给与收入”的字眼)(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
原件 |
名单表 |
1.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 |
原件 |
三亲表 |
1.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
原件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访友类型) |
1.如: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 ②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
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探亲类型) |
1.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
学龄前儿童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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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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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 |
原件 |
亲属名单表 |
1.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 |
原件 |
父母不随行委托书 |
1.若不与父母同行需由父母提供不随行委托书。 |
原件 |
护照 |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原件 |
相片 |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4.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
复印件 |
身份证 |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复印件 |
户口本 |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复印件 |
医学出生证明 |
1.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
复印件 |
居住证明资料 |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
外方邀请资料(3个月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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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身元保证书原件 |
1.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
原件 |
招聘理由书原件 |
1.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
原件 |
滞在予定表 |
1.需注明详细的安排和计划,将每天的活动写上去(不能只写东京);注明日方联络人的所属会社、电话、名字;住宿酒店的名字、电话和地址(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
原件 |
担保人资质证明 |
1.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
原件 |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
1.(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需显示为世蒂全员)。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 |
原件 |
纳税证明 |
1.(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且必须标明有“给与收入”的字眼)(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
原件 |
名单表 |
1.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 |
原件 |
三亲表 |
1.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
原件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访友类型) |
1.如: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 ②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
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探亲类型) |
1.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
1.大学教授为留学生的亲属做担保时: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准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该教授或准教授在提交身元保证书及在职证明书后,住民票及有关收入的证明材料可免予提交。
2.日领通知,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担保人提供的在留卡,必须要3年的停留期才能做担保人,请知悉。
3.福建颁发的护照并且在福建生活居住的暂不受理。
4.日本所有类别被拒签,都必须半年之后才可再申请。
5.领区划分;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广州领区;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为北京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为上海领区;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为沈阳领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为重庆领区;大连市为大连办事处;山东省为青岛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