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和四省暂住生活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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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人员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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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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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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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护照  |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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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相片  |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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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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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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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结婚证明资料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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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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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双方关系证明资料  |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电邮、网络聊天记录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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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签名表格  | 
            
             如果客人不用前往签中心录取指纹,请提供申请人签名的空白申请表和新版委托书.(申请表有3出要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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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单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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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在职证明  |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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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单位资质证明  |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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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方邀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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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外方邀请函  |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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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邀请人身份证明  | 
            
             邀请人需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邀请人为居住在瑞士的非瑞士籍人士还需提供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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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邀请人收入证明  | 
            
             请提供邀请人的近三个月的工资账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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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居留许可  | 
            
             如邀请人为居住在中国的瑞士籍人士,必须提供邀请人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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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资产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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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活期资金证明  | 
            
             1、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最好是工资账号),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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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辅助资产  |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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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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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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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业人员所需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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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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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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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护照  |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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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相片  |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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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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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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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结婚证明资料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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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无业人群公证资料  | 
            
             1、如已婚,请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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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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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  |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电邮、网络聊天记录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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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签名表格  | 
            
             如果客人不用前往签中心录取指纹,请提供申请人签名的空白申请表和新版委托书.(申请表有3出要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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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方邀请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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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外方邀请函  |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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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邀请人身份证明  | 
            
             邀请人需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邀请人为居住在瑞士的非瑞士籍人士还需提供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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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邀请人收入证明  | 
            
             请提供邀请人的近三个月的工资账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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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居留许可  | 
            
             如邀请人为居住在中国的瑞士籍人士,必须提供邀请人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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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资产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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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无业人群资金证明  | 
            
             1、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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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辅助资产  |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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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单位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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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无业人群亲属资料  | 
            
             已婚人士必须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须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 由公司负责人签名,并标明日期及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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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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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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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人员所需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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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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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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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护照  |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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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相片  |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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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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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 
             复印件   | 
            
             结婚证明资料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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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退休证  | 
            
             请提供退休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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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退休证明  | 
            
             如果没有退休证需提供单位的退休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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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如办理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 
             原件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  | 
            
             如办理访友,需提供需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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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其他表格  | 
            
             请提供申请人签名的空白申请表和委托书。(申请表有三处要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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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方邀请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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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外方邀请函  |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 
        
| 
             复印件   | 
            
             邀请人身份证明  | 
            
             邀请人需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需提供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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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邀请人收入证明  | 
            
             请提供邀请人的近三个月的工资账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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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居留许可  | 
            
             如邀请人为居住在中国的瑞士籍人士,必须提供邀请人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复印件  | 
        
| 
             个人资产证明  | 
        ||
| 
             原件   | 
            
             退休人员资金证明  | 
            
             本人名下的退休金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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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辅助资产  |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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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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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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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所需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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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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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 
             原件   | 
            
             护照  |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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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相片  |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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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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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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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学校证明  | 
            
             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法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可参照网站下载的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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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学生公证资料  | 
            
             如未成年学生请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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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如办理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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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  | 
            
             如办理访友,需提供需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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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签名表格  | 
            
             请提供申请人签名的空白申请表和委托书。(申请表有3处要签名,如申请人未成年需父母双方共同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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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方邀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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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外方邀请函  |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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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邀请人身份证明  | 
            
             邀请人需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需提供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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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人收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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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邀请人收入证明  | 
            
             请提供邀请人的近三个月的工资账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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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方邀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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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邀请方其它资料  | 
            
             如邀请人为居住在中国的瑞士籍人士,必须提供邀请人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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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单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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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父母在职证明  | 
            
             父母或经济依附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单位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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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资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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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件   | 
            
             学生资金证明  | 
            
             请提供父母或经济依附人名下活期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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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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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印件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 
        
受理范围:
1、按照长期工作/生活地划分领区
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江西、湖南
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北京领区:上海、广州除外的其他省份申请人
2、针对下列任一情况的外领区申请人:
(1)非长期居住中国的申请者
(2)近半年内居住在国外的申请者
(3)外国有效居留持有者
(4)外国有效长期签证持有者
如需在中国递交签证申请,申请者须提前联系瑞士驻广州总领事馆,并提供证明材料解释说明无法在原长期居住的国家递交签证申请的紧急突发事由。在广州、深圳、福州签证受理中心递交签证申请时,必须出示领馆书面确认邮件,否则相关外领申请将不被受理。
办理须知:
1、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重新录取。
2、签证申请递交之后,领馆可能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并熟悉申请资料;
3、领馆受理时间一般为5-10个工作日,旺季时则需要15个工作日以上,请留意出发时间及早递交申请;
4、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资料或者亲自前往领馆面试;
5、所提供的机票及酒店预订单请确保是真实的并在出签前能查询到相关预定信息;
6、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7、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